我的工伤应该怎样要求公司赔偿

我在公司一共有两次大的工伤,1: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左臂大面积伤疤。2:腰椎再次压缩性骨折,(不是同一块腰椎,不过是挨着的)。脑右部血管破裂。两次工伤在3-4年前了,当时对公司比较忠诚,也没有提出个人赔偿的要求,公司负责了所有医药费,可现在我的腰部经常疼痛,脑伤让我记忆力下降很多,脚部也不能像受伤之前那么灵活。现在医院的单据和片子都没有了,我该怎样要赔偿呢?这种伤程度能要多少钱呢?请专家指点
工伤共计两次,第一次是05年七月,第二次工伤是07年10月。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上保险。我该怎么做?按照我的情况,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的认定申请时间是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很明显,你的情况早已经超过了这个认定期限。
不过,据你所述,单位好像很人性,所以可以再去找单位试试看。
如果单位拒绝的话,可以以单位没有为你办理工伤认定为由申请仲裁,但是,你必须要证明是单位的行为才导致了你没有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这个比较有难度,但是,这也是目前最可行的办法了,因为你当时太感性,没有去做工伤认定,出现现在的结果你也有一定的责任。
建议你再次找到单位的领导,或者对你比较好的上司解决此事,协商解决此事,毕竟从法律上来说,你的情况对你很不利。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06
你可以向劳动保证部门提交劳动合同,填写申请工伤认定,因为认定工伤没有时效限制,认定为工伤之后做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知道构成几级伤残,然后确定赔偿数额。参考一下[工伤保险条例]
第2个回答  2010-05-06
两次工伤在3-4年前了,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与公司商量参照工伤标准
第3个回答  2010-05-11
你可以向劳动保证部门提交劳动合同,填写申请工伤认定。
第4个回答  2010-05-11
估计是不行了!时间太长!但相关事宜可以去咨询下律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