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
目前的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政策规定,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
在这种传统制度约束下,众多工业用地上的产权房只能出让使用权或租给其他企业,而且经常出现四五个企业共同在一个产权证下拥有使用权的情况。
其次,这也符合家族式企业升级转型的需要,有不少工业用地是一个家庭的几个兄弟合伙买下的,不可分割的规定限制了他们各自的发展;
这些业态有不少介于传统工业制造和商业之间,需要更加灵活的产业空间。
随着企业转型,高新技术企业已经不需要太大面积的工厂厂房了,分割后可为其摊薄厂房使用、购买成本,同时也减轻了产权所有者的转让压力。
购买分割产权的企业拥有产权证后也方便出租或急需转让,能够获得稳定的产权。
由于此前的产权模式实施了很多年,短时间内调整规则难度很大,相关部门进行确权等工作的工作量会突然增加很多,还需要对涉及政策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当把技术、经济上有直接依赖关系的工业组成联合企业时,如钢铁、石油化工、纺织、木材加工等联合企业,则需要很大用地。
可见影响工业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规划中必须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对不同类型的工业用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为未来的城市支柱产业留有足够的空间和弹性。
但同时也要注意工业发展应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和发挥城市土地市场和规划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业用地的浪费现象。
形式2
地形要求工业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业生产工艺、运输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适应。
利用重力运输的水泥厂、选矿厂应设于山坡地,对安全距离要求很高的厂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带,有铁路运输时则应满足线路铺设要求。
形式3
(3)水源要求安排工业项目时注意工业与农业用水的协调平衡。
由于冷却、工艺、原料、锅炉、冲洗以及空调的需要,如火力发电、造纸、纺织、化纤等,用水量很大的工业类型用地,应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并注意与水源高差的问题。
水源条件对工业用地的选址往往起决定作用。
有些工业对水质有特殊的要求,如食品工业对水的味道和气味、造纸厂对水的透明度和颜色、纺织工业对水温、丝织工业对水的铁质等的要求,规划布局时必须予以充分注意。
形式4
能源要求安排工业区必须有可靠的能源供应,否则无法引入相应工业投资项目。
大量用电的炼铝、铁合金、电炉炼钢、有机合成与电解企业用地要尽可能靠近电源布置,争取采用发电厂直接输电,以减少架设高压线、升降电压带来的电能损失。
染料厂、胶合板厂、氨厂、碱厂、印染厂、人造纤维厂、糖厂、造纸厂以及某些机械厂,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加热、干燥、动力等需大量蒸汽及热水,对这类工业的用地应尽可能靠近热电站布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