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幼儿园音乐教育的几点思考

如题所述

幼儿园的音乐教育是一门充满灵性色彩和智慧光芒的艺术学科,也是向幼儿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如果教师在音乐活动中,能准确把握幼儿学习音乐的特点和规律,采取积极有效的教学策略,就能使幼儿真正成为音乐活动的主人,让音乐流淌进幼儿的心田。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改变音乐教学中陈旧的观念
  一直以来,幼儿园的音乐教育呈现小学化现象,重技能训练,轻主体意识、学习兴趣,幼儿整日围着教师转,对教师的话唯听是从,机械地记诵不感兴趣的东西,是被动的沮丧的学习者。教师也好像是知识的传声筒,以课堂教学为中心,上课是基本活动,“教师讲,幼儿听”、“教师做,幼儿看”、“教师指示,幼儿做”,总是很认真地教唱儿歌,让幼儿记住歌词、旋律以及音乐所要表达的感情。教师较重视唱歌的技能技巧训练,忽视幼儿自主学习的培养。这种传统的教育观念,严重束缚了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创造思维,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音乐教学过程中难以体现。
  二、善用鼓励,激发幼儿强烈的学习动机
  音乐活动中的鼓励主要是为了培养幼儿自信,激发他们更强烈的学习动机,而这种鼓励要渗透于音乐活动的动态过程中。对幼儿来讲,他们仅仅能参与活动全过程,需要鼓励;他们只能完成某项活动要求或内容,也需要鼓励;幼儿缺乏自信,在活动中退缩或进退两难时,教师的热情邀请、打气鼓劲、支持帮助,是鼓励;激励幼儿勇敢地完成有一定难度的新活动要求,也是鼓励。除语言鼓励之外,教师还要学会用不同的方式传递自己心灵的语言,一个赞许的颔首,一个信任的微笑,一个期待的眼神,一次轻轻的抚摸,都能让你向幼儿表示:我看见你,注意你了!你进步真大!做得好,就是这样!请继续……不同程度、方式的鼓励会让幼儿在学习过程中如沐春风,享受通过自己努力而被教师肯定认可的快乐,而这种快乐又会支持着他们将这种“你能行”的外来信息内化为“我能行”的积极行为,更好地与教师合作、呼应,在教师为他们创设的活动情境中积极地学习,形成自我肯定的意识。这种肯定自我的多次积累,就会沉淀为一种成功感,从而在幼儿心里播下自信的种子,激发幼儿对音乐活动更浓厚的兴趣。
  三、确定恰当适宜的教学目标
  《纲要》指出:“教育活动目标要以《规程》和本《纲要》所提出的各领域目标为指导,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来确定。”首先我们的教学目标必须是合理的,因为如果目标本身不合理,与儿童的发展是冲突的,那么这个活动再"精彩"也是徒劳的。在目标合理的前提下,我们必须要关注目标的全面性、适宜性和操作性这三个要素。全面性是指自然地渗透和涵盖知识与技能、习惯与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三个维度,即我们通常说的三维目标;适宜性指的是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班级实际,也就是既要符合幼儿的已有经验又要有一定的挑战性;操作性就是指目标具体明确,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设计有效的教学环节
  每个教学环节的设计都是有目的的,切记走形式。例如,在活动的结尾环节,老师往往喜欢向幼儿抛出一个“诱饵”――等会老师带你们干什么干什么,等会儿你们干什么等,其实活动结束并没有或不可能兑现。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活动并非少见,老师的初衷或许是想让幼儿仍然保持兴趣使活动持续延伸,或许就是无意识的随口说出。而实际上,这样的结尾毫无意义,还可能会令孩子产生老师说话不算数的印象。成功的教学结束语,不仅可以系统概括本活动的教学内容,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而且能拓宽、延伸教学的内容,激发幼儿旺盛的求知欲和浓厚的学习兴趣。
  五、合理运用教学评价
  “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的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教师行之有效的教学评价,能使幼儿始终保持兴奋的情绪积极学习。幼儿园音乐教学往往是由学唱歌曲、音乐游戏、唱游表演若干环节优化组合而成,而每位幼儿的音乐天赋、能力都有差异,有的幼儿唱歌条件好些,有的则舞蹈好些,教师要能注意引导幼儿扬长避短,关注幼儿的一切表现,随时随地发现,挖掘他们的优点,给幼儿适时适地的鼓励、评价。幼儿从老师的及时评价中得到满足、自信和鼓舞,继而会不断获得继续前进的动力,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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