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礼网
新记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拆除活动,不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举报该文章
相关建议 2017-11-01
《建筑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不存在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拆除活动,不需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当前网址:
https://aolonic.com/aa/agdwd44gaaa55ddnw55.html
其他看法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
相关问题
建设单位可以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要求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从事工程新建扩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什么条件
拆除作业对施工企业及拆除人员有什么要求
拆房屋是否需要相应的资质
房屋拆除应当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什么单位对...
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新建,扩建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什么条件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