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成立公司,
A为法人代表,占48%股份(其中20%做为后备资金,但后来一直没有资金使用的单据),A负责公司大小事务
B占公司28%股份,B负责市场开拓
C各占13%股份,C负责财务
D占11%股份,D负责技术
公司经营1年多,因业务开展不良,发展受局限,盈利不多。。。
从前期大家本着一份互相信任的原则做事,但是A以工作忙为由起初不把公司账单、财务给C做核算向大家公开收益、因事先说好C不参与日常运营,只负责财务账单,A从来没有把账单给C核算,也找借口理由推脱不向大家公开,借助自己是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公司最大股东为所欲为。。。
这样经营半年后B对目前的经营情况不满,加上又没有任何分红,提出股东会议,但是股东会议时A胡搅蛮缠未解决事情,最后B与C决定把运营管理权交给D管理,A表示赞成。。。
因A一直以来的态度很不好、管理不当、自行其事、仗势欺人、对公司带来很大影响,财务账单也从未公开,只是拿自己的笔记本记帐,有部分收入也未入公司财务系统,B和C对其失去信心与D协商之后出让了所有股份给D。
现在公司经营有一年多了,因D还对A有所信任,之前A答应其B和C经营管理交给D只是做做样子罢了,后来又躲回了权利,D处于情面所以没有计较。。。
运营到现在一直没有亏过钱,但是也没有赚到多少,
现在A提出将公司闲置不理,自己去一家同行公司与一个老板合作开一家公司,并将去年以4人公司名义制定的策划方案和公司的运营模式核心机密用于现在同行公司开展。
现在D希望A退出公司,按公司现有资产折算后根据其股份分配,股份由D收购,A不同意;D提议由A对公司估价,他退出,由A收购其股份,A也不同意(即使同意他也会拖延时间、或者按原始股收购,D不希望再与他合作,想自己做)。
现在D能否以A在同行公司任职,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为由,强制要求A出让股份退出公司?如果A不同意,能否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向工商局申请执行?还是需要上法院进行诉讼?
参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明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其中第(五)项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因为现在股东C的款项还未完全到账,可不可以解除股东C出卖股份的协议,恢复股东C的股权和身份,和召开股东大会C与D协商后将其A股份收回。或解除股东A的身份 。
林律师(538250619) 22:45:00
D可以要求A承担因泄露商业秘密和同业竞争、违背竞业禁止义务给公司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最好是有什么计策可以让他出让其股份,可以在原始股的基础上加给他一些资金,请各位前辈为在下指点一下迷津,在下感激万分,谢谢!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利益,同时也侵害了公司的权利。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定代表人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董事会不履行职责任,可要求监事会以公司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如果监理事会也不履行职责,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义务。
扩展资料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