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判定的几种特殊形式

如题所述

贪污罪,作为刑法领域中的重要罪名,其认定形式多种多样。以下列举几种特殊形式,具体规定如下:
依据《刑法》第183条第2款,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及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故意虚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以非法占有保险金为目的,将构成贪污罪。
根据《刑法》第271条第2款,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务人员及受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者,将被追究贪污罪刑事责任。
《刑法》第382条第2款指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国有财物,同样构成贪污罪。
最后,参照《刑法》第394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按照国家规定应交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者,亦将依据贪污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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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种类和认定
贪污罪认定的几种特殊形式有:1、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处。2、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

贪污罪的判定的几种特殊形式
贪污罪,作为刑法领域中的重要罪名,其认定形式多种多样。以下列举几种特殊形式,具体规定如下:依据《刑法》第183条第2款,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及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故意虚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以非法占有保险金为目的,将构成贪污罪。根据《刑法》第271条...

贪污罪的认定的特殊形式有什么
贪污罪认定的特殊形式有很多,具体规定有:(1)根据《刑法》第183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2)根据《刑法》第271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

贪污罪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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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输送罪的立案标准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几种特殊形式的贪污罪的认定:1、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

贪污罪认定标准
贪污罪作为特殊形式的一般贪污行为,有其自身特性。要区分贪污罪与其他贪污违法行为,主要依据贪污的数额和情节。一般而言,贪污数额达到5千元的,构成贪污罪;数额未达5千元的,多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此外,还需要分析贪污情节,包括行为人的一贯表现、动机、目的、所贪污财物的性质和用途、手段以及后果...

贪污罪构成要件及惩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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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是共同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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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贪污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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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贪污罪的认定
法律客观: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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