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都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将于2010年6月20日左右毕业,我男朋友今年3月份的时候去一家私企工厂工作,并与工厂签订了《黑龙江省201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3个月实习期就要满了,他不想在那继续工作了,想换工作,请问我们能将《就业协议书》要回来吗?按照法律,工厂会收取违约金吗?我们能通过什么过程能再领取一份新的《就业协议书》吗?
我现在特别迷茫,请专业人士给予指点,非常感谢!
如果重新申请就业协议书,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拿到新的就业协议书?我男朋友打算这个月末办离职手续,得6月初能回来,但学校要求6月10日必须上交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着合同书,否则会扣发毕业证,这是为了要就业率。这种情况下如果系里领导不同意帮忙重新申请协议书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