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权、民事诉讼权和行政诉讼权三类。
就我国宪法法律文件的规定而言,其具体内容涉及的范围极广,有起诉权、辩论权、委托代理权、诉讼代理权、反驳权、反诉权、上诉权等一百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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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权的意义:
理论上讲,诉讼权的确立及其行使,不仅使权利受侵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得以借助公力摆脱困境,在利益上得到补偿,而且使侵权者能够在司法程序中受到平等而公正的对待。
实践中,诉讼权的真正实现除了要求司法机关的中立和独立具有真实性之外,还需要完善的诉讼制度,而消除在可诉范围和起诉条件上的严格限制、降低高昂的诉讼费用、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否定审判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缩短公民与法院之间的距离,已成为公民诉讼权保障的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