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懂法的帮帮忙看看!!
是这样的,6月28号在58同城上看到公司的招聘,招聘信息上写的是150块钱一天,包住不包吃,但是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说劳动合同要按综合计件制发工资的说法来签,当时我们觉得蹊跷就没有同意这一条款,没有在该条款的指定区域按公司要求填写公司规定的工资数,但是劳动合同依然签字了,只不过当时按规定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发给我们属于自己的那份。现在半个月过去了,公司经理突然说工资下调为130块钱一天,我们要公司给个说法,公司现在一直在拖,这个是合法的嘛?该怎么办!
好像答非所问
追答自己有能力改变,那就努力争取。
自己无力回天,那就或者忍受,或者离开
那这算不算霸王条款,难道不需要提前告知嘛?
追答需要,跟老板好好商量,依法办事
企业单方调岗降薪,员工可以拒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