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秦朝的“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制度

简答题,内容精辟,别太短

“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指“百姓”和“一般官吏”都向“法官、法吏”学习法律,加强普法教育。“以吏为师”中的“吏”不是指“所有”的官吏,而是“专指”法官、法吏(原文:《商君书。定分》“吏、民(预)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
以吏为师即整个社会除文吏外,没有具备文字能力的人,人们要学习文字,只能向政府官员学习。政府官吏承担教育行政官员和教师职责。
以法为教意思是说人们学习知识的内容只限于朝廷的法令,即秦律。人们看到的文字也只能是朝廷的法令,法令要求你作什么你就作什么,不能有丝毫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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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04
1。设置法官:天子设置三个方面的法官,宫殿中设置一个,御史府设置一个法官、一个法吏,丞相府设置一个法官。
2。选择法官:制定法令,设置朴实厚重以使百姓知道法令的具体内容的人作官吏,把他作为主管法令的官吏。
3。制定法条的标准:制定法令一定使它明白易懂,愚人智者都能懂得。
4。管理法条:法令复制一份放在天子的殿中,殿中给法令建一个禁室,有锁钥,用封条把它封起来,把法令的副本藏入其中,用禁印封上。
5。高效普法:众官吏和百姓若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询问法令的具体内容,主管法令的官吏必须根据他们的问题明确答复他们。而且要制一个长一尺六寸的符券,符券上写明年、月、日、时间、所问法令的内容。主管法令的官吏不告诉,等到他们犯了罪,正是他们所询问的那一条,那就按他们所询问的那条罪状来惩罚主管法令的官吏。在询问时,就要把符券的左片给询问法令的人,主管法令的官吏则小心将右片装入木匣,藏在一个屋子中,用法令长官的印封上,即使以后当事人死了,也依照符券办事。
6。依法办事:官吏和百姓想知晓法令的,都询问法官,所以天下百姓、官吏没有不知晓法令的人。官吏明知百姓知道法令,所以官吏不敢以非法手段对待百姓,百姓也不敢犯法来触犯法官。对待官吏不遵守法令,人民就可以向法官询问,法官就将法令所规定的罪名告诉他们,百姓就将法官的话警告官吏。官吏知道事情这样,就不敢用非法手段对待人民,人民也不敢犯法。
7。法制目标:名分确定了,奸诈之人可以变得正直诚实。
第2个回答  2014-10-04
“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指“百姓”和“一般官吏”都向“法官、法吏”学习法律,加强普法教育。
1、设置法官:天子设置三个方面的法官,宫殿中设置一个,御史府设置一个法官、一个法吏,丞相府设置一个法官。
2、选择法官:制定法令,设置朴实厚重以使百姓知道法令的具体内容的人作官吏,把他作为主管法令的官吏。
3、制定法条的标准:制定法令一定使它明白易懂,愚人智者都能懂得。
4、管理法条:法令复制一份放在天子的殿中,殿中给法令建一个禁室,有锁钥,用封条把它封起来,把法令的副本藏入其中,用禁印封上。
5、高效普法:众官吏和百姓若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询问法令的具体内容,主管法令的官吏必须根据他们的问题明确答复他们。
6、依法办事:官吏和百姓想知晓法令的,都询问法官,所以天下百姓、官吏没有不知晓法令的人。
7、法制目标:名分确定了,奸诈之人可以变得正直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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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秦朝的“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制度
以吏为师即整个社会除文吏外,没有具备文字能力的人,人们要学习文字,只能向政府官员学习。政府官吏承担教育行政官员和教师职责。以法为教意思是说人们学习知识的内容只限于朝廷的法令,即秦律。人们看到的文字也只能是朝廷的法令,法令要求你作什么你就作什么,不能有丝毫违背。

什么是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秦始皇为何要推行这个政策
教育开始打破“以吏为师”的局限,慢慢发展起来。到秦朝时,李斯为了保卫他所信仰的法家思想,为了助始皇加强统一,压制人们的思想,不惜违背历史发展的潮流,在秦朝又搬出了倒行逆施的“以吏为师”制度。“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政策的推行,结束了战国以来百家争鸣、学术自由的氛围,也开启了政府实行文化...

秦朝的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文教政策是否是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种...
1. **以吏为师:** 秦始皇强调通过官吏来进行教育,这意味着教育的主要责任落在了政府官员身上。这一做法强调了中央集权,确保了教育内容的一致性。2. **以法为教:** 秦始皇实施了法家思想,将法律作为教育的基础,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人民的行为。这种做法试图通过法治来达到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目的。

试述秦朝主要的法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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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在教学制度上出现了什么
秦代在教学制度上出现了以吏为师。一、以吏为师的解析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在焚书的同时,禁止私学,规定“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教育制度.吏师除以博士官充任外,多由各级官吏充任.早在西周时期,古代典章文物,俱掌于官府。礼、...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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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你对“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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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吏为师的介绍
以吏为师,是李斯的发明,经秦始皇认可,便成了秦朝的国家政策。事见《史记·李斯列传》和《史记·秦始皇本纪》。 1“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指“百姓”和“一般官吏”都向“法官、法吏”学习法律,加强普法教育。“以吏为师”中的“吏”不是指“所有”的官吏,而是“专指”法官、法吏(原文:《...

秦朝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政策的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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