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般税前6000元的工资,需缴纳五险一金(按22.2%计算缴纳比例)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5.04元,实际到手为4632.96元。
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2015年北京规定的比例大约是: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9%+1%,个人缴纳比例2%+3%;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备注:农业户口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12%。
社保按应缴纳额度工资的22%,即6000*22%=1332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规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位0。3500元是起征点,并且是扣除社会保险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公积金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之后,再计算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6000-1332-3500=1168,应纳税额=1168*3%-0=35.04元。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交纳的公积金基数是最低工资的公积金基数,还是税前工资6000元对应的公积金基数,公积金交纳部分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如果有按揭买房需要的话,公积金交纳比例可以设置的高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