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演变过程中的发展趋势
原始社会制度(远古---夏朝的建立)------奴隶制度(春秋末期)---------封建社会制度(战国的正式确立----清亡)
简述; 民族是从原始部落民族上万年的发展直至夏朝建国前是原始社会制度。而随着夏启建立中国第一个朝代时,奴隶制度也随之登上了中国历史的舞台并表示确立直到春秋木末期封建奴隶制度的逐步瓦解。而封建社会制度在春秋末期的缓慢建立以及在战国制度确立直到清朝的覆灭,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封建社会制度对中国历史有着重大的影响,中国古代的科技成就几乎都是在封建经济最高峰时所创造出来的。封建社会制度所一直伴随的君主集权制度在封建社会达到了最高峰,同时也对中国的历史有着深远的影响。
1.发展历程:
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商鞅变法建立县制,初步确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
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地方实行郡县制。
西汉巩固:汉武帝解决了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
隋唐完善:创立科举制,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北宋加强:北宋初年,“杯酒释兵权”解决兵权的问题;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和军权收归中央。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
元朝新发展: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
明清达到顶峰(衰落):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
顶峰。
评价:
(一)双重作用。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如:秦朝、清朝前期维护国家统一。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如秦朝修筑长城、隋朝开凿大运河。③在统一的环境下,有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又利于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如元朝的民族融合。消极作用:①专制容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如秦朝暴政。②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束缚了文化。如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清朝“文字狱”。③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如明清时期。
2.特点:
1、夏商周时期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宗法制,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在王位和爵位的继承上实行世袭制;在地方管理上实行分封制;在王族内部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点的宗法制。
2、秦国统一了六国后建立了秦朝。秦朝创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初期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以皇帝为中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位不世袭,实行俸禄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职有明确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牵制。
3、“汉承秦制”,由汉至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制约而削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
4、明清时期,转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废丞相、设内阁和六部、增设军机处;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专制王权的需要;废行省,设三司,直接隶属中央,中央对地方控制进一步加强;大兴文字狱,八股取士,思想文化专制不断加强。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发展和加强一直在推动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从历史上可以看出,每一次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尤其是皇权的加强,都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次重要发展,最终以清朝军机处的设立作为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的标志,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也发展到了自身的最高点。
详解;
一、原始社会政治制度
原始社会是指170万年前——公元前21世纪的上百万年时期。由于人类在这个时期处于进化阶段,主要活动是找食物求生存,很少政治活动。原始社会时期分为原始群时期和氏族公社时期两个阶段。
原始群时期,人类社会组织是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的,比较松散,他们的主要活动就是共同劳动,共同抵御猛兽和自然灾害,共同消费,生活很简单,无政治制度可言。
氏族公社时期,由于人类的进步,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逐渐开始产生具有政治性的制度。在氏族公社之母系氏族时期,政治制度特点是:妇女在公社中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母系计算,实行共族共财制,财产由母系继承。历史发展到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政治制度有了长足的进步:男人在公社中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父系计算,实行财产公有制,财产由父系继承。在这一时期出现了著名的军事民主制度和禅让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也在进步,原始社会财产共有制开始被破坏,产生了私有制,从而中华民族进入了更高的一个社会时期——奴隶社会时期。
二、奴隶社会时期的政治制度
中华民族在奴隶社会时期发展了大约1000年(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1世纪),经过了夏朝和商朝两个朝代,创造了璀璨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这个时期的政治制度特点有如下几方面:
1、王位世袭制度——中国从夏朝大禹传位于子开始,就奠定了中国两千年来的政治制度的基调——王(皇)位世袭。王位世袭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古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件,他标志着氏族公社制度的瓦解,保护私有制度和剥削阶级的国家机器已经产生。
2、各具特色的政府组织形式——自从夏朝由禅让制变为世袭制后,国家产生了,阶级也产生了,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国家机器必然产生。夏朝和商朝的国家组织既有相同点又各有特色。王称天子,王下有百官。又有法律和刑罚,用于镇压奴隶的反抗行为。它们的不同在于百官的称呼和刑法的种类。
3、建立在相同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制度——他们有着相同的经济基础,那就是土地私有制,奴隶主统治和剥削奴隶。当奴隶制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时候,由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周王朝灭亡了奴隶制的商朝,使中国历史进入到封建社会时代。
三、封建社会时代的政治制度
从周朝开始的封建社会在中国延续了3000多年,既创造过辉煌的成就,也由于其强大的保守势力,严重的阻碍了中国发展的进程,最终落后于世界,导致了百年的屈辱。在这几千年里,政治制度大同小异,一脉相承。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秦始皇式的法家政治统治——高度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周公、孔孟仁义之道的思想统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三纲五常的儒家思想。其总的特点及变化情况论述如下:
1、至高无上的皇帝制度。虽然周朝的天子自称为王,但实际就是皇帝,皇权是至高无上的。周王是最高的统治者,他既是中央机构的首领,也是诸侯的共主。他采取“分土封侯”的宗法制度和政治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来统治天下。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两千年来,天子称皇帝,仍然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拥有最大的权力,既是国家的首领,也是宗族的首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2、诸侯分封制。自从周武王灭了商朝后,把全国疆域分封给兄弟儿孙和功臣开始到清朝鸦片战争为止,历朝历代的帝王为了使自己家族一统万世,都会分封自己的伯叔、兄弟、姊妹、儿孙。因为分封诸侯导致过很多的内部战争,最终使得从拥有一方统治权的诸侯被削弱为只享有衣食税收权的空爵!
3、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机构制度。几千来,中国中央机构总的来说是遵行了秦始皇的三公九卿制的模式。即使是从隋唐开始及其以后的三省六部制也是遵行其道的。只是结合各自时期统治需要略有变化而已。
秦始皇时的三公:百官之首的丞相;总管军事的太尉;主管监察的御史大夫。九卿:掌管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管宫殿警卫的郎中令;掌管宫门屯卫的卫尉;掌管御用车马的太仆;掌管刑法的廷尉;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的典客;掌管皇族、宗室谱系名籍的宗正;掌管财政的治粟内史;掌管山海池泽税收的少府。“汉承秦制”,汉朝没有多大改动秦制。后来汉武帝改革,成立了中朝(内朝),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东汉光武帝对三公九卿制做了大的改动,成立了尚书台,使得三公名不副实,出现了“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情况。此后经过魏晋时期和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制逐渐向三省六部制过渡,最终在隋朝形成三省六部制,并一直延续到清朝。其间虽小有改动,但是本质相同,万变不离其宗。
三省: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各省长官为丞相。六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副官为侍郎。三省六部之官员就如三公九卿一样掌管着全国的一切权力。
4、郡县制。郡县制开始于秦朝,是商鞅变法的成果,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从秦始皇推行郡县制开始,两千年来,各个朝代都遵行不悖。虽然几经变换,从郡县制——州县制、——省府县制,但是这是一脉相承的。郡县制开始于秦始皇,结束于南北朝之北周。州县制开始于隋朝,直用到清末。省、府(州)、县制开始于元朝,延续到清末。
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在延续着上面的制度。
,表现并不突出,所以不涉及。
三、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儒家学术思想长期影响古代政治制度。这部分的相关知识,在《历史3(必修)》中有专门的讨论,本课也不予展开。
四、贵族特权和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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