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由公天下改为家天下.禅让制转为世袭制.
西周:实行分封制.
*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逐步瓦解和封建制度的确立.
秦:是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加强君主权利.设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实行郡县制.
汉:刺使制度,封国制和郡县制并存,辫户齐民和察举制.
唐:设六部分.府兵制,募兵制.科举制.
宋:中央设参知政事,枢密史和三司史.设立枢密院和转运史.
元:行省制度
明:废丞相(重要,加强君权)设立五军都督府,设三司,设东西厂.
清:军机处(君主专政达到顶峰)
自秦到清都是君主为巩固封建王朝几加强君主专制而逐渐改良政治制度.而针对相权,中央与地方进行的改良是主要标志.这都是为封建国家而服务的.
不足之处请谅解.个人观点
希望可以帮到你^*^
中国古代传统政治制度的变迁
中国古代传统政治制度的变迁" L1 E* v }4 m I1 `
——从秦汉到隋唐
# N$ z5 w) u9 ]' _+ ^政治制度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涉及很多内容,从根本上来说,政治制度就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一系列规范的总和。其核心是政治权力的构成和运行。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其文明史从创立之初起一以贯之,延续至今,这在世界文明史上绝无仅有。因此,中国各族人民在历史上创造文明成果非常丰硕。其中,主要包含政治制度在内的古代典章制度,长期领先于国际社会,并在相当时期内成为周边国家学习的楷模。比如日本,从秦汉到隋唐一直在学习中国。* @* m9 K' B+ ~( T5 q
中国古代传统政治制度主要指以专制制度为核心的封建国家的政治制度,它经历了由秦汉创立,隋唐宋完善到明清高度成熟化这样一个过程。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从源头上讲,自然包括有夏以来的奴隶制国家政治制度,但其成熟和稳定的形态,是指以君主专制为核心的封建集权国家的政治制度。所以本文所指的传统政治制度,是指从秦汉开始,历经隋唐到明清的政治制度,当然,本文考察的范围是从秦汉到隋唐时期。) b B% `4 T5 L, Y9 q) R v
一、秦汉时期
: [! k! Q7 k A7 \4 b7 y. d0 P秦始皇统治时期,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的长期分裂动荡局面,在中国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了一个统一的幅员广大的封建集权国家。与此同时,秦始皇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主要的有两个:
3 V% t- N, { }* i2 J0 K8 g1、创建了皇帝制度。“皇帝,至尊之称。皇者,煌也。盛德煌煌,无所不照;帝者,前也。能行天道,事天审谛,故称‘皇帝’。”就是说,皇帝的皇,取之于辉煌的煌;而帝,则有替天行道的意思。因此,皇帝就是功德辉煌、禀承天命的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子。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有别于过去的小国统治者,以显示自己巨大的功绩和权威,遂决定重新论定君主的称号。经过大臣们的讨论,秦始皇亲自裁定君主的称号为皇帝,并就有关皇帝的政务活动定出专门称谓,以突出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如“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 。在此基础上,秦始皇又通过其他配套措施使皇帝总揽了国家最高大权。从此后,皇帝制度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最基本的政治制度,其他的一切制度都是在皇帝制度或维护皇帝制度的基础上创制的。: ?' v( Q& W1 l% @
2、建立起以中央集权制为核心的官僚制度和地方行政机构。秦以前的夏商周三代,虽然逐步建立和发展起一套官僚班子,如西周的“三司”(司徒、司马、司空);“六太”(太宰、太宗、太士、太史、太祝、太卜)等。但总起来说具有家政国政一体,神事俗事不分的特点。秦统一后,根据统一国家的管理需要,在中央建立起了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官僚体制。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国家行政、武事和监察大权。九卿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大司农、少府,负责国家各项具体事务的分工管理。三公九卿之下,还设有分管不同具体事务的佐官和僚属。这套官僚体制虽然仍带有家政、国政一体的痕迹,如九卿中就还有多半机构是为皇帝和皇室服务的,但官僚机构主要是从国家事务的管理出发设立的。官吏的选拔是根据国家需要录用的,血缘和门弟已不成为唯一的根据,官吏的待遇是以俸禄的形式表现的。这样就在中国史上建起了一套管理国家的官僚体制。
0 x% |) W h4 U; _ j8 t; {在地方,秦统一后废分封,普遍推行郡县制,通过在全国设郡建县,中央直接派员到地方进行有效管理。虽然秦始皇在历史上以残暴著称,其王朝也是短促的,但他创建的这一套政治制度却成为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基础,直到辛亥革命前,这套制度虽迭遭增删和改造,但均无实质性的改变。
# u$ {. D3 b$ x8 w. i两汉时期,基本沿袭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史书称之为“汉承秦制”。但汉王朝在自己的统治过程中,还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对封建政治制度进行了必要改动,主要变化有: v. I3 h( N+ p% ~% r# Y, v7 F
1、逐步完善官僚体制。其典型表现是“九卿”的具体职掌已十分清楚。逐渐演变为单纯的行政机构,而其主官也越来越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如司刑狱者一般具备较深的法律知识及才干,司军事者一般具有军事知识等等。官僚体制完善的另一表现是对监察系统的强化,如监察地方(郡国)的刺史的设置和监察京师官吏的司隶校尉的设置。通过这样的改动,政府对国家的管理趋于成熟。
# S( n) }- O& l$ ^% [) h1 e9 I2、划分中、外朝。所谓朝,即朝官。从秦始皇建官僚体制来,中央即为三公九卿之类朝官协助皇帝处理政事。因其中的百官之首“宰相”位尊而权重,对专制王权构成一定威胁,从汉武帝起,经常任命一些较低级的官吏,加上“侍中”或“给侍中”的头衔,得以常在皇帝身边侍候,同时参与政事,这样就形成了中朝。而原来的朝官逐渐演变为仅具执行功能的外朝。到东汉时,中朝发展为一个正式的机构———尚书台,权限也扩大了,不仅参与为皇上决策,有时还能发号施令。所以史书说东汉“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中朝官有两个特点,一是由皇帝近臣充任,二是地位低下(尚书才六百石)。前一特点有利于皇帝专权,后一点从理论上可防止下属纂权。这两点恰好满足了封建君主要求世代集权的需要。所以它的出现是必然的,因之也成为历代君王官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基本作法。
, \& G: u' J I9 C2 @3、创制礼仪,确定君臣名分等级制。秦始皇立国后,在推行严刑峻法的同时,也制定了相关的礼仪制度,以显示皇帝的至高无上和唯我独尊。如规定臣下写给皇帝的文书应称“奏”,自称应称“昧死”等,但毕竟不完善,远不能适应大一统的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汉承秦制后,由于礼仪制度的不健全,致使汉高祖那帮出身卑微的臣子在刘邦面前常常非常随便,甚至“饮(酒)争功”[3]。搞得朝堂上乌烟瘴气,这一点同封建专制制度是完全不合拍的,于是刘邦接受叔孙通的建议,由叔孙通带领儒生们创制朝仪,以确定君臣名分等级。朝仪制定后(公元前200年),汉高祖在长乐宫接受百官朝贺,由于一切按叔孙通制定的礼仪行事,“竟朝置酒,无敢欢哗失礼者” ,刘邦对此非常高兴,不禁脱口而出“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汉武帝时,又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以儒家思想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儒家特别强调尊君,强调遵从等级秩序。这无疑为封建统治者强化封建礼仪制提供了理论依据。所以后来的各朝皇帝都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礼仪制的建设。礼仪礼规越来越细密,其基本点就是集中突出皇帝威仪,严格维护封建等级制,维护皇帝的最高尊荣。$ z/ v u7 a" P
二、隋唐时期( u' \, `" l3 Z+ r% L) t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特别是唐代前期,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黄金时代。与此相适应,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也进入了新的建设时期,主要变化有:
1 I7 c7 _9 r8 [0 `: G7 U: @1、中央政权机构的完善。从隋开始,中央开始确立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中央政权机构,到唐宋时进一步完善,成为日后中国封建社会中央政府的基本政治结构。三省指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隋时为内史省)。其中尚书省负责国家政务的执行,门下省、中书省掌决策(中书出令,门下封驳)。三省同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尚书省之下,设具体分管国家政务的六部:吏、户(隋为民)、礼、兵、刑、工。六部执掌国家具体政令。除六部外,国家另设九寺五监,具体管理某方面的国家事务。如礼部执掌礼仪和文教外交大权,但具体礼仪事务又分属太常寺和光禄寺,外交事务属鸿胪寺、教育事务属国子监等。国家政务管理与事务管理分开,国家管理职能明确加强,也较为合理。这种不同职能划分,便于朝廷挑选合适的人从事相应管理工作。如大理寺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中央政府当可挑选懂法律和狱讼的行家里手去担任相应职务,这就使国家管理趋于专业化合理化。6 @5 L7 r2 A9 p- t4 R4 Q
2、监察制约体制趋于完善。发展了以御史监察为主要形式的监察体制。隋在中央设御史台。唐承隋制,另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台院负责纠察百官,殿院纠举朝会时的官僚行为举止及京师官吏和军队,察院负责监察地方百官。为了使监察深入和有力,三朝政权还采取了一系列辅助措施:一是对地方监察不断深入。唐代将全国划分为若干“道”作为监察区,每道设监察御史一人,专门巡按州县,纠劾百官。二是把固定机构的监察和流动监察结合起来。所谓流动监察,就是以朝官作为使臣,分巡地方。三是给监察官以特权。如规定御史可“风闻奏事”,而不必担心受处罚。四是规定尚书左右丞有权纠劾御史台官员,这就使监察机构也接受监察,避免监察不当。以上措施使得这一时期的监察体制发展得较为完善。: ?- _- T7 }) [6 R+ w
对臣下实行广泛的分权制。对下分权是为了上面集权。其主要表现:在中央是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均为宰相。这样,就由独相制发展为群相制,相权受到了削弱和制约。而六部与九寺五监也进行了权力分割。如六部中的户部是国家财经部门,凡国家的户口田地数目、财政预算、仓库收纳支出等政务都归由户部管辖。但九寺中的司农寺则具体执掌国家的粮谷收纳保管和支出等事务。太府寺具体执掌钱帛的收纳保管和支出。形成管财政者不直接管物,而管理物资的又不能理财政这样一种权力分割和制约机制。管事务者要接受管理政务者的指导,也可对管政务者提出异议或直接听从君主指挥和向君主汇报政务,从制度上形成各部门和职官之间的相互牵制和监督。从地方来看,隋唐在地方一级一般设立副职,实行主副职相互牵制机制,但唐代的地方独立性较大,特别是后期更是如此。- c5 Y, M. c2 @6 P5 H
3、选官制有重大变革。隋唐以前,国家官吏的挑选有世官制、军功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它们在不同时期均起过一定作用,但又都不能完全适应封建社会的发展。如察举制,一般要通过各级高官举荐,中央政府面试(“射策”、“对策”)等程序聘用官员。九品中正制改由专职的“中正”评定人才等级,然后由中央根据中正所许定的等级决定选用。这样的选官制在当时有它的合理之处,也确实吸收了一些优秀人才到封建政府内。如汉代的晁错和董仲舒就是经察举选拔入仕的。但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日渐突出。如察举和九品中正制都不能做到广泛选才,不能扩展封建社会的统治基础。而察举又涉及到标准笼统,且缺乏严密的考核制度,再加上公卿守相举荐者多为门生故吏,所以举荐过程在后来充满弄虚作假等腐败风气,以致东汉末年民间竟流传“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塞素清白浊如泥,高弟良将怯如鸡。”的歌谣。而九品中正制一味重视家世门第,逐渐痕化为巩固门阀政治和阻塞寒素人才入仕的工具。所以从隋代起,统治者就开始变革选官制,实行开科取土的科举制。唐代将其发展完善,使之成为一项重要制度确立下来。科举的意思是分科举人。它有很多科,但特别重要的是选拔官吏的进土科。它的主要依据是学习和应试成绩,从理论上又是面向所有阶层,故虽说科举制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比过去的重血缘、重门弟高低的选官制进步得多。因此它一出现,便成为封建社会主要的选官制,并一直沿袭不衰。2 i/ L/ e$ x# p
中国古代传统政治制度是历史反思的结晶,是历代统治者在历史的启示下,结合现实的需要而创立和完善的,奉行以专制集权为本位,一切制度都是本着便于皇帝集权、用权原则的,但是中央政府同时也是集权的,这不等同于皇帝集权,这是理性执政的要求。古代政治制度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总起来看,我国传统政治制度在古代是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向理性执政靠拢的,还算是很不错的一套制度,相当长时期内是领先于世界的。所以一直有许多“异邦人”前来学习和取经。- T# |7 ]# @% v2 H3 }. U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专题线索梳理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初创、确立、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对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地方行政制度、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和选官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更为深远。
1.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包括周朝的分封制、秦朝的郡县制、金朝的猛安谋克制、辽朝的蕃汉分治制度、元朝的行省制度、明朝的僧官制度、后金和清政权的八旗制度、明清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认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度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和巩固边疆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猛安谋克制以及蕃汉分治等我国少数民族政权所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僧官制度和土司制度等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制度,不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也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2.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秦朝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西汉时得到巩固,隋唐时完善,北宋时加强,元朝时发展,明清时期皇权得到进一步强化。
认识:发展趋势:一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君主专制局面。二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三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极影响:①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
评价这一历史现象时,应该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即使是明清时期,这一制度在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反击外来侵略方面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3.选官制度:主要包括汉朝的察举制、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至清末的科举制度。
认识: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整个两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制度,只是按照门第高低分配权力,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的要求,而门第高的士族腐败,因而加剧了当时的政治腐败和地方割据分裂的倾向,说明士族制度已经腐朽。同时封建经济有所发展,尤其是均田制实行后,中小地主势力增长,非常渴望进入统治阶层。隋唐时期,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为革新政治、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在选官上实行了科举制。由于一般农家子弟生活贫困,能读书应试者可谓凤毛麟角,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绝大多数是庶族地主。因此,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度的积极意义: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了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
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明清时专重“四书”“五经”,以八股文取士,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其种种弊端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极端强化的产物。
4.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线索及其阶段性特征
西周重视国家的制度建设,包括宗法制、分封制、井田制、官制在内的“周礼”体系得以确立。这是一个神权下降、王权强化、人文精神崛起的时代。
战国的变法运动,破坏了贵族等级社会,造就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君主集权制、官僚制、郡县制等纷纷出现,对此后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确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政体,郡县制在全国范围推广。西汉王朝继承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在地方实施“郡国并行”制,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加强,至汉武帝时期州刺史的设立,标志着监察制度更加严密。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两大鼎盛时期之间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许多制度,表现出承前启后的过渡性。如选官用人制度,自察举制经由“九品中正”制向科举制过渡;中央中枢机构,自“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转变;军事制度,出现于北朝的府兵制,发展成为隋唐府兵制的基础;赋税制度,曹魏的租调制是隋唐租庸调制的滥觞;土地制度,从曹魏的“屯田”、西晋的“占田”发展到北魏的“均田”,为隋唐均田制所直接继承。这些发展中的重要制度,不仅在魏晋南北朝时支撑着国家机器的运转,而且为隋唐盛世的出现提供了制度保证。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继秦汉以后又一次大的发展时期,其确立的基本框架,一直影响到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隋朝统治者采取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如确立三省六部制,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改革地方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建立科举制,扩大地主阶级政权的基础。唐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是中国由统一的封建王朝走向分裂并再度走向统一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边疆地区进一步开发,民族融合空前加强;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元朝统治者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后来发展成为行政区域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元政府在澎湖岛设立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统辖西藏地区,西藏正式成为元朝的行政区。元朝加强了中央与地方、中原与边疆的联系,巩固和发展了多民族的统一国家。
明清(鸦片战争以前)是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进一步发展和封建制度的衰落时期。明初对专制政权进行了全面强化,皇权具有绝对权威,成为明朝政治制度的特色。明末的内阁掌权颇具民主气氛.清朝军机处是总揽军国大计的中枢机构,军机处的设立,既减少了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的环节,又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和保密性,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体现。理藩院的设置,空前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各民族的管辖。我国的疆域得以最后确定。对西藏宗教领袖的册封制度、金瓶掣签制度、驻藏大臣制度等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的管辖,并为后代所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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