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跨县对调调动程序如下:
1.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决定,校长签署意见后交局人事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申请发出商调函;
2.商调函在每年6月15日以前发出,7月30日前必须收到对方接收单位的商调回执;
3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后,由局人事科办理一切调离手续;
4.每年8月15日前还未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的,视作不再调动。
教师的跨县调动
主要是干部调动表格,这张表格就是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由人事部门去分别盖章就行了,然后再上报到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就可以开始办调动了。
调动的条件
调动只有正式教师才可以调动,也可以在你当地乡镇学校招聘老师的时候应聘,这样就直接把工龄带过来了,否则没有充分的理由调动很难,毕竟不是一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