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仲裁已经裁决,我也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被告已经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如题所述

1\ 根据你说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这一情况来看,你没有在裁决后向法院起诉,所以没有被告,你所说的被告应是仲裁程序中的被诉人,2\你说对方到中院上诉的说法也不对,应是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书.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纠正一楼的一个错误:劳动仲裁裁决不是十五日后生效,而是作出即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4\至于多长时间能收到中院的传票,不好说了,只能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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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等待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可以申请撤销裁决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用人单位已经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执行程序应当终止,等待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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