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必有因,需要你先揣测一下老板为什么这样做?是要降低人力成本?还是觉得老员工无法应付工作,值不得现在的工资?还是说直接要扩大业务规模?
这样的做法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违法,只是道义上欠妥。没有直接损害到员工利益,也没有拖欠待遇等。劳动法是允许适当的调岗。
抵制的话,个人认为没必要。强扭的瓜不甜。如果个人能力强的话,可以考虑跳槽。如果不想跳槽的,可以认真做好本分工作,不要让老板找到开除的理由。再不济,也得要到应得的赔偿金再走。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是可以直接不续签的,也不用其他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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