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用了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贷款。第二次能用商业贷款利率能优惠吗?

我第一次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现在还没有还清,现在想用商业贷款卖第二套房,请问商业贷款能享受7折优惠利率吗?

  第一次用了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贷款,第二次不能用商业贷款利率优惠。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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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8
不能
只要你用过公积金购房(不管有没有还清贷款),你再用商业贷款都算是二套房了,利率不会优惠,二套房的利率是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调15%,也就是115%
但是
如果你首套房是用商业贷款,那么你二套房再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公积金就不会给你算二套房哦!
第2个回答  2009-12-27
不能了,已经算第二套房贷了,最好是第一次用商贷,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2-28
不能,第二次置业不再享受贷款优惠利率,可以把公积金还清后在申请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第4个回答  2010-01-05
七折优惠只针对第一次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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