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和保险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例如:王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期限为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 月1日,且合同规定的责任期限为180天。
这其中“责任期限”和“保险期限”都有什么作用呢?
题是这样的:
王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期限为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 月1日,且合同规定的责任期限为180天。王某于2001年3月1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于2001年 11月1日治疗结束,并被鉴定为中度伤残,伤残程度为50%,此前,曾于遭受伤害后的第180 天做了同样的伤残签定,那时的伤残程度为70%。则保险人对此事故的理赔意见是()。
A、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50万元
B、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35万元
C、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25万元
D、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15万元
请问选择的原因是什么呢?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是指发生意外以后,连续治疗180天,或者连续180天内发生N次意外,累计的费用可以报销;而保险期限是指合同生效期到结束期间之内的时间。

因此,我们需要看懂意外险的保险合同内容,奶爸来教你:《让人头疼的保险条款,奶爸教你快速读懂——意外险篇》

一、意外伤害保险有年龄限制吗?

成人意外险:一般投保年龄是18岁—65岁左右。

少儿意外险:一般投保年龄是0岁—17岁左右。

老年人意外险:一般投保年龄是65岁—80岁左右。

二、意外险还有什么限制呢?

除了年龄限制,意外险还有职业限制。一到四类的职业是可以进行投保的,而五类以及五类以上的职业是不可以投保的。

第一类: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所有文职人员和其他从事无危险职业的人员。

第二类:从事旅游、商业、医院等一般服务行业;非纯文职工作、但不涉及危险的职业,如新闻业、杂志业等。

第三类:从事农业、牧业、钢铁业、汽车机车自行车制造业、装潢业、修理业、租车服务业的人员等。

第四类:从事内陆渔业、港口作业、海水浴场、水泥业以及特种营业(如歌厅、酒吧)等人员。

第五类:从事造林业、木材加工业、铁路铺设、划船以及其它危险程度稍高的职业等。

第六类:从事较危险的职业,如:采矿、采石、勘探等。

奶爸总结,一定要根据自身需求、预算、健康等情况去搭配适合自己的意外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保险期限:只有在保险期限时间范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在这个题里面,是决定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的前提条件。
责任期限:在这个题里面,这个责任期限实际是保险公司在确定要赔偿的条件下,决定应该赔偿多少的问题。比如医疗费用赔偿,从出险后1至180日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超过180日后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再予以赔偿。这个题是残疾赔偿的保险责任,应该以出险后第180日的残疾等级,决定赔偿比例。
不过我个人总感觉这个题出得有些问题哈,可以肯定不是保险行业的人提出来的。(只有残疾等级达到几级,然后对应残疾等级决定赔付比例,还没有听说过残疾程度达到百分之几的,人又不是机器设备)不过将错就错嘛,选择B。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05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指的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有效时间。也就是投保人投保之后,保险从生效那一刻开始,到终止的日期。如果投保人在这段时间以外,遭遇到任何的意外伤害,或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而如果是在保险期限中发生了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就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保障金的理赔。而这个规定的范围,就是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责任期限。

一般来说,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由投保人决定的。比如购买一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或者其他时间段的保险。而责任期限一般都是在报案后的180天内,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间。事情发生后,由于责任期限比较久,所以就算保险期限超过了,保险公司一样会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1-30
“责任期限”意思是发生意外以后,连续治疗180天,或者连续180天内发生N次意外,累计的费用可以报销。
“保险期限”的意思是: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 月1日内合同有效。
第4个回答  2010-01-30
保险期间,就是保险公司给被保险人承保的时间期限,详细的说就是被保人在这个时间段出险了,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要赔付,若是不再这个时间段就不赔了。
责任期限,应该是被保险人出险保险事故后,要在这个时间内去保险公司索赔,超出这个时间就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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