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中,院长,审判长,审判员及庭长有什么不同?

与法官又有什么不同?

院长和庭长是职务名称,一个法院的领导就是院长。庭长是一庭之长,比如法院民一庭庭长、民二庭庭长、刑一庭庭长、立案庭庭长等等。

审判长和审判员是法官在审理纠纷、案件过程中的名称,例如一般20万元以下标的的纠纷由一个法官独立审理,自然就是审判员;20万以上由多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多个法官一起审理负责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工作的就是审判长,其他就是审判员(还可能有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法官是对法院专门从事审判工作的公务员的统称。有些法官还客串书记员。哈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10-16
法庭上有六拨人,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或独任庭,书记员,法警,公诉方或原告方,被告方,旁听人员,要是重犯,说不定也有武警押着.
关键是合议庭或独任庭了,在不同诉讼里,如何组成是不同的.
刑事诉讼中,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就是独任庭。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五人或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五,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案件,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而且,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要指挥诉讼,但评议时与其他法官一样只有一票权.其他的审判人员,审判员就是法院里的专职法官,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吸收共同参与审判的非职业法官,可以来自社会个阶层,在审判中与法官同权,是为了使审判平民化,民主化
民事诉讼中规定的较粗,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只要是单数就行,但我也没看过有超过三个的.简易程序仍是用独任庭.
行政诉讼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没有独任庭.
第2个回答  2006-10-16
上面的几位说的已经很清楚的,我补充一下:
职务:院长,就是不管是基层法院或是中高级法院的一院之长;庭长就是一庭之长,如民庭(民一、民二、乡镇法庭)、刑庭、行政庭。
本身:“审判员”是以一定的学历通过考试后取得的资格,“审判长”是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三位或五位审判员居中而做的人,虽然是“长”,但不一定是一个案件的主审人。
法官是法院中有审判员资格人的统称,不管是院长或庭长啊都可以叫他某法官。书记员、法警等都不是法官。
第3个回答  2013-01-05
院长、庭长是职务,审判员是资格。一般来讲院长、庭长都有审判员资格,但是审判员不一定都是院长、庭长。审判长相当于为某一任务临时组建的工作组组长。就想教师一样必须有教师资格证,学校的工作人员不都是教师,什么高级教师、中级教师,校长都有教师资格,但是教师不都是校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