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问题还在,已过去8个小时了。没有第一时间回答,是因为我去查法律去了。结果没有查出个所以然来。虽然潜意识里始终认为,农村宅基地只能卖给本村人,城里人去买,合同无效,但是,没有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律有说,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因此村民不能把村集体的东西给卖了。但是,联想到城里的国有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国家卖给开发商,因为有使用期限的问题,所以卖的也是使用权,所有权依然在国家手里(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为什么开发商就能把建好的房子连同土地一起卖给老百姓了呢?这明显是城乡有别嘛。是的,这就是城乡有别。城里的土地,政府收了土地出让金,政府就说可以再转卖;农村的,政府没有收过钱,就说不可以转卖(没明确说不能转卖,只是,在之后的纠纷中,如果有的话,法院会判买卖合同无效;如果遇到拆迁,政府把拆迁补偿给原来的农民不给新居民;农村有啥惠农政策啥的,新居民也没份。)这也许这就是“中国特色”在农村宅基地上的具体表现吧。近些年也在考虑农村土地上市的问题,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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