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本人或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省会城市内的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柜台办理: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准予提取的,当日办结。
一、需要的材料: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6)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购房合同原件;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已取得上述权证的需提供);
6、户口本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的县、市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
7、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填写表格
按照样表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6)。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如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提供材料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6)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已取得上述两项权证之一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的县、市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第十七条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第十八条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第十九条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十一条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二条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第二十三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取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第二十六条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市属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对购房所在地没有限制;但国管要求必须在京津冀或户籍所在地或因公外派工作地购房才能办理提取。
一、异地购房怎么提市属公积金?
异地贷款购房、全款购房提市属公积金的材料和流程无差别。
1.办理提取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购房合同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2.办理提取流程:
将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
单位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经办网点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注:经办网点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可提供贷款合同及《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由办理工作人员在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在三个工作日内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异地购房怎么提国管公积金?
异地购房提国管公积金,是有购房区域限制的,缴存职工只有购买津冀地区、户口所在地及因公外派工作地二手房,才可申请办理提取。
异地贷款购房、全款购房提国管公积金的材料有所不同。
1.所需材料:
(1)全款购买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新房);
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房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购买: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新房);
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房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3.办理流程:
单位核实材料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职工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资金管理中心。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 提取的注意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