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13个小时,月休息2天,这样的工作还要不要做?

16岁出来社会工作了,到现在为止将近9年了。我是87年了,今年23了!从16岁开始帮人家卖衣服的时候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过年的时候拿到了900块钱我已经很开心了。可能是因为我那时候很小吧。后来我就去了步行街的专卖店上班。一个月2000左右,过年的时候也有拿过4000块钱的工资,才17岁的我就拿到了那么多工资了。在步行街做了差不多3年,我家里自己做生意于是我就辞职了。直到2008年的年尾我又去找了工作,我不想只做店面的销售员,因为我想向前进。人往高处走的,所以我找了一份文职工作,做销售文员。上班时间比之前卖衣服那短,上班也不用站,很轻松。工资不低,连续拿了2个月4000元的。后来我自己弄了网店,就辞职了。辞职之后才发现生意不那么好做,半年之后又去找事做了,也是找文职类销售的。但是这个老板开1500的底薪。上班时间超长,要12个多小时,之前那才9个小时,还有3天放假,这里12小时才2天的假,我觉得很迷茫啊。23了,不能吃青春饭了,我只想找个工资高点的工作。所以我想先做看,如果一个月加提成没有3500我不做了。唉!

说说我现在的工作吧,一个月底薪1500,包吃2顿。有提成。每天13小时,一个月休息2天,加提成的话如果有3000多.4000我觉得值得。但是如果低于这个价位我不做!

13小时是不是长了点?!

重要的是问自己喜欢这份工作吗?个人认为只要喜欢累点没关系,但是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赚的再多自己也不会开心的,不要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就可以,保证自己是开心的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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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11
你简直就是劳工
我看你还是别做了
这是人过的日子吗,你去那个卖衣服的也能挣这么多
第2个回答  2010-03-11
去村里包些地当地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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