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不给经济补偿金,我找劳动局投诉,公司又说是开除我,说我违反公司制度、屡屡矿工、一个月旷工十五天。劳动局要求他们到劳动局协商,他们拖延时间。我同事说他们做了一些假的规章制度,还要我的考勤记录,可能是想在考勤上动了手脚,我应该怎么办...
什么东西可以当证据?
考勤记录 上班证明 工资条证明等等 有录音可以录音 有录像可以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