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员工来公司一个多月自动离职了,入职未满3个月还没有签劳务合同,自动离职后回来要工资怎么解决?

如题所述

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28
我觉得工资还是要给人家的。但是你要扣一点工资。当然了。你说自动离职。工资还是要到发工资的时候给。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也要扣手续费。相当于辞快工走了一样呗。
第2个回答  2020-12-28
既然是离职后的员工回来要工资说明公司还是欠他工资的。那就把他应得的工资给他就完事了。不然他告到劳动争议那里公司还是要给他工资钱的,还要被劳动部门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28
把工资结给他就完了他去劳动局告你们最后还是要给的,给了工资让他在解聘单上签字按手印,免得他以后再来找麻烦
第4个回答  2020-12-28
给付员工工资。按劳取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必须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