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朋友来问我说:自个租的房子那个小区的物业跑来收物业费,而且还要把以前拖欠的都缴清,一共几百块钱。他当时就郁闷了,这个物业费不应该是业主交的吗?而且租房时只说水电要自己交,没说物业费要自己交啊?这下可是郁闷了……本来房子租的就贵,还要加水电和物业,简直。。。都要哭了 (我在想自己也在租房子好像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 这要是自个买的房子,物业费也指望不上别人,都得自己交,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如果房屋租出去以后,这笔物业费该由谁来承担呢?一方不缴纳另一方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