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工厂上班的时候右手被机器卷进去造成多出粉碎性骨折。今年三月份在医院做了手术植入一个钢板和几跟钢钉后就一直没能工作,只能在家休息。最近联系医生说是要把钢板取出来,还得做一回手术。估计到过年都上不了班了。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按照正常流程,我们该向工厂索赔什么费用。虽然医疗费都是工厂出的,可是期间朋友家人为了能给朋友补身体天天买的补品什么的也花不少钱,这些钱能不能向工厂索赔。我知道的有一个误工费,其他还有什么费用,每项费用该索赔多少,希望懂这方面的能给个详细的列表。谢谢。工厂没有给交保险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项目应当由谁赔偿,应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处理: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就是骨折,这次手术如果成功的话应该没有什么后遗症,就是会留下两个手术伤疤。你说的伤残赔偿,是不是说造成残疾了才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