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中,一次还本付息和一次还本分期付息在编制会计分录时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一次还本付息的
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等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到期还款
借长期借款--本金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分期付息的
借入时一样
计算利息
借:财务费用等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还本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长期借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除应按规定办理借入手续外,还应按期支付利息,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因此,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应反映长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一是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即费用化),另一方法则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资产(即资本化)。具体做法是:
(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2)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
(3)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虽然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为进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外),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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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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