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在编工勤人员和非在编工勤人员?

如题所述

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无论干部工人使用的都是事业编制,其身份区别是按岗位区分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干部,工勤岗位是工人。行政编制中还有“政法专项编制”,是专供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司法部门公务员使用的,人民警察改革,公安机关的政法专项编制将出现新的变化,其改革模式类似于消防队,和“应急救援衔”管理模式。还有“军转编制”,是专门分配供军转干部使用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中还有“教育专项编制”,是专门供中小学在职教师使用的,单列出来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基础教育的发展。

非正式编制,有三种情况:一是“暂时性非在编”,二是自定编制和备案编制;三是编外人员

1、暂时性非在编:是指因单位超编,或者个人身份原因,虽然是正式职工,但暂时不能使用编制的情形。虽然不能使用编制,但其个人身份、工资、晋升等都不受影响,只是部分福利会受在编在岗等限制。这种问题一般都是被动等待单位因调动、退休等“自然减员”,空缺编制后使用。主动解决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调剂到有空编的单位任职,另一种是由机构编制部门调剂增加编制使用,这两种解决方式都很合理,但在基层因编制少,普遍超编,解决起来难度较大。还有一种是由于个人就业模式不同,暂时不能使用编制的情况,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等,在服务期未满前,是不使用编制的,服务期满后,愿意继续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可以由当地分配使用编制。

2、自定编制和备案编制: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编制类型、自行承担财政供养的编制,叫自定编制,包括自筹类编制、自定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这三种类型中,自收自支编制因其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进行了备案,又被称为“备案制”编制。《机构编制管理条例》规定,不允许地方政府自行设立和使用编制类型,并明确要求这三类编制于2019年6月底前全部撤销,不再使用。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编制使用,其编制回收后,由单位自行根据需要,设立岗位和编制数量,报经同级人事、编制部门备案,这也是一种备案制编制的类型。

3、编外人员:是指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不进入编制管理的用工模式。这些编外人员中,除人事代理工资收入和正式职工相差不大外,其他人员想实现同工同酬,目前来讲非常困难。而且编外人员没有任何机会进入编内工作,即使在单位工作二三十年都是一样的。机构改革结束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外人员,将于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使用,财政部门统一供给。即使是劳务派遣工,也将于人事部门统一指派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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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5
第一,实现在编人员和非编人员同工同酬是个伪命题,只要有编制在,现行的体制结构不改变,就不可能同工同酬。换言之,真的同工同酬了,编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以当前的形势和趋势来看,这有可能发生吗?我想大概率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此,与其寄望非编人员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不如把关注点放在如何提高非编人员的福利保障,最大限度地提高工资待遇更实在。

第二,《劳动合同法》虽然有同工同酬的规定,可那只适用于企业人员。体制内的单位不管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都有一套自身的管理法则,并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劳动合同法》。比如公务员,依据的是《公务员法》管理,几乎不执行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只有在该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不能破局的情况下,才会依据劳动合同法解决相关问题。两类人员都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再谈编外和非编人员同工同酬,根本没有讨论的前提,无异于对牛弹琴。

第三,以当前形势,非编人员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有收入差很正常。因此作为编外人员,最好能够正视这种差距,坦然面对同工不同酬,看不惯那就努力去考编制。现在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公平性不亚于高考,有想法完全可以报名参考,考上了就能享受待遇,那是你的本事,考不上就不要抱怨,抱怨也解决不了问题。这是在体制内从事临时工岗位必须面对的现实。
第2个回答  2021-02-05
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人员区别如下:
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
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第3个回答  2021-02-05
在编的工勤人员是正式工,他们能够享受与其他人一样的待遇,而非这边工期人员,只是一个临时工,享受不到国家的正式工的待遇。他们在工资上以及在其他福利待遇方面都是没有的。
第4个回答  2021-02-05
怎么区分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这个是在他们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有限制了有详细的标注,这边人也好不在别人那工资福利待遇有差距

劳动合同工勤编和在编工勤人员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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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内和编外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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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和没有编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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