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可以仲裁吗???

我在一工厂做了两年,工厂一直没买社保,实际工资3000,让签770的合同所以我一直没签,星期六也打卡上班了没付加班费,我现在辞工这些都可以上诉吗?上诉要求可以要求赔多少钱???

  一,可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买社保,如果没有买的(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仲裁:
  1,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2,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3,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3-28
  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详细帮助可以HI我!

  法律依据: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3-14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20-07-27

可以先同工厂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程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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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3-27
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请保留实际工资3000和星期六打卡上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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