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时,没有土地分配,婆家有个小姑她嫁出去,她的户口迁出,土地也留在娘家。现在家里有三兄弟,婆婆说小姑的土地要分也是三兄弟平分,我想嫁出的女儿,娶进门的人媳妇。小姑的土地应该归我所有,请问律师有道理吗?
按法律上讲,男女平等,嫁出去的同样享有平等权利,只要符合分配条件;嫁入的,户口已迁入符合分配条件也应享有,而不是占有某人的分配权。总体上都应按当地的分配条件来定。
按法律上讲,男女平等,嫁出去的同样享有平等权利,只要符合分配条件;嫁入的,户口已迁入符合分配条件也应享有,而不是占有某人的分配权。总体上都应按当地的分配条件来定。
追问这样说起来,我是没资格全部顶替小姑子的土地吗?
追答是
追问谢谢你给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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