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尚未办证的二手房,办理合同更名后还会有什么风险吗?

情况描述:
我看中了一套房子想买下来,是毛坯新房,不是从开发商处购买,而是从房东处购买,小区已经部分入住,房东还没拿到房产证。房东手上目前有的资料为:
1、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
2、契税收据、装修押金收据、天然气接口费收据、垃圾清运费收据、电视接口费收据等(大概一万四千四)

因为房子房产证、土地证都没下来,所以买的时候我害怕有风险。我问了中介公司,他们的说法是直接合同更名即可,他们就可以办理,需要缴纳2.5万左右的更名费和5千多的中介费。前笔费用要提前给中介公司,后笔费用更名完成后给中介公司。合同更名的过程全权让中介公司去办理,等合同更名过来以后,中介公司给我提供下面三种保障,然后让我再付款,以保障我的权益。
保障一:我与开发商间的合同(说是要经房管局备案,上面写有备案号)
保障二:写有我名字的开发商加盖公章的购房收据(说办证下来后换发票)
保障三:说合同更名成功后,我随时可以去本市房管局查询,只要交20元钱,用“保障一”合同上的备案号就可以查到登记信息是不是我的,是不是被变更过来了,变更过来了我再付款。

一些细节:
一、房主与开发商的合同我看了,上面写的交房日期为2010年,但合同签订日期却为2011年的,我问房主怎么回事,他说他确实是2011年签的,开发商是08年时候开始建的房子,所以这样(实际交房是10年以后的事情)。
二、没看到购房发票。中介和房东都说,只有购房收据,没有发票。发票是办证的时候才下来的。后面用收据换发票就可以。
三、今天也没看到购房收据,房主解释说他没带,这个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我的疑问:
一、这个交易环节中我的风险大不大?中介与房主都说合同更名后,房产证办下来就是我的名字,是不是这样的? 后续还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比如能办是能办下来,但是需要提供原房主的什么资料证明之类?
二、到底发票是什么时候提供的?真如中介与房主所说,只有收据,以后用收据换发票吗?
三、没有拿到房产证情况下签订的这份三方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不受保护,但是我还想买,我应该怎么样降低风险?
四、为了最大限度保障拿到房产证,土地证,我想实地去开房商那边看看他们的手续,是不是所谓的五证齐全了,如果五证齐全,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就一定能办得下来?
五、我、房主、中介要签订个三方协议,我应该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及条款?

如果已经合同更名,剩下的就是由开发商办理产权手续,风险提示如下:
1、交接手续后,由于开发工作失误,没有更改原购房合同备案,从而将产权登记在原业主名下;
2、开发商跑路,形成烂尾楼风险;
3、不能按时交房风险;
4、房屋质量问题风险。
新房合同更名就是指原房主(大多为炒房人)所购买的房为新房,只是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开发商还没有向房管局备案,这种情况下新业主直接和原业主达成协议,然后由原业主出面,将开发商处的信息更改为新业主的信息就可以了,这样的交易方式叫“合同更名”或“转合同”,严格来说这叫新房转让,不叫二手房交易。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1.中介说的没错,但是更名费太贵了,不需要2.5w.房子已经达到交房标准,那应该有购房发票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2你可以让原房东陪你一起去开发商财务处询问是不是收据换发票.
3房产证没有下来,购房合同是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其实你可以要求让原房东陪你去房管局变更姓名,你给他钱的,这样是没有风险的.
4只要开发商有5证,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一定要记得,购房合同上必须是你的名字,这样才有法律效力.
5你们的三方协议是私下签订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达到交房标准的房子,是可以直接去房管局更名的.你如果有房东的电话,你可以私底下和他说,可以多给他5000块钱,直接去房管局交易,这样你省了中介要你的2,5w更名费,又能直接换成你的名字.追问

谢谢你的答复,我很满意。这房子房东说是本来买给儿子居住的,收据上有改名过,又追加的公章,但购房合同名字又是房主一个人的。我要是和房东签合同,是不是也要把房东老婆的名字,他儿子的名字全签进来?甲方要签他们夫妻和儿子的,乙方签我的。因为我害怕房子是他们家庭公共财产,日后说光我和房东一个人签订无效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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