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已签,但还没入职,不想去了,算违约吗

如题所述

属于违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则要看你的离职行为是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辞职与赔偿

1、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3天通知。

2、转正后辞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

3、经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马上离职。

扩展资料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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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9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去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合同还有效吗?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属于违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则要看你的离职行为是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延伸阅读】辞职与赔偿

1、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3天通知。

2、转正后辞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

3、经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马上离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16-11-30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其他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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