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让辞职怎么办?

老板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让辞职怎么办?入职之前和老板谈话,他答应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之类的纸质文件,但是如入职以后就不了了之了,一个多月前我提出辞职,老板一开始答应了,后来等到了约定的时间,老板就以各种理由让我再多干一段时间,但我真的不想再做下去了,我该怎么办?

依劳动法入职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公司要付你双倍工资
虽然劳动合同未签但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你依法办事,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报告,不管批不批你都可以走人
若不给你结算工资,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注意拿劳动关系确立的证据如:考勤,工资条 ,工友证明,劳动场景拍照等。追问

我所在的单位不太正规,没有人事部,一切老板决定,所以我只是和老板口头说了怎么办?要录音什么的吗?

追答

自己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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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26
单位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以在入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员工辞职并不需要单位同意,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即可。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追问

一定要书面通知吗?有录音为证行吗?

追答

一定要书面的没有,说话可能是一时冲动说的。

第2个回答  2016-08-24
试试找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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