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重大疾病补贴政策有如下规定:
一、享受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等其他对象。
二、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特困优抚对象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的,入院时凭本人身份证即可通过结算窗口完成一站式救助。在市外住院的,治疗终结后,持住院收费发票、医保或农合报销审批表及相关医疗资料,到所属乡镇民政办公室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三、所需资料: 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主及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住院发票、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审批表、出院小结(记录)等相关资料。
拓展资料
随着深化医改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为主,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总人口覆盖率达9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左右和70%以上。
201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进一步理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提升服务效能,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权益。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对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做出部署,要求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逐步形成医疗卫生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间数据信息共享的机制,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有效衔接。
为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偏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2015年国务院部署各地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目前,大病保险已覆盖10.5亿城乡居民,有效减轻了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家庭的费用负担。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大病保险业务累计支付300亿元,个案最高赔付111.6万元,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全国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大病患者支付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提高近12个百分点。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需要更好发挥“保险+救助”综合保障作用。
在加强制度衔接方面,今年1月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部署各地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文件明确了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措施;要求各地落实大病保险对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在内的困难群众实施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报销比例、适度拓展合规费用范围和诊疗项目等倾斜性支付政策。
提出通过拓展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等方式全面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部署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为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更多便利,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参考资料:民政部关于强化医疗救助与医保等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1、恶性肿瘤;2、尿毒症;3、急性心肌梗塞;4、急性脑中风;5、重症肝炎;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7、苯丙酮尿症;8、各种心脏病以及心功能不全三级;9、高血压III级;10、心肌病;11、肝硬化失代偿期;12、器官移植后排异治疗;13、糖尿病;14、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15、脊髓损伤合并截瘫;16、精神分裂症;17、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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