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交过失业险现在可以申领失业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十几年前交过失业保险金,在符合失业保险领取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失业保险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29
是刚失业吗?如果是最近才失业是可以申请的。如果已经很久了那超过期限已经不能申领了。
第2个回答  2020-07-29
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申领之前交满12个月方可申领失业保险。
第3个回答  2020-07-29
十几年交过的失业金,因为今年有一条失业金的新条例,你是可以在当地社保公众号申请领失业金的,不懂的话可以先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咨询和申请。
第4个回答  2020-07-29
十几年前交过失业保险金,现在是可以申领失业保险补偿金的,毕竟原来你交过,都是有记录的,可以是申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