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往届毕业生还能考国家公务员,并不是只能由应届毕业生和满两年工作经验的人报考公务员。凡是符合国家公务员报名条件的,都是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时根据自己的专业选择相应的岗位,如果没有本专业的岗位,可以选择不限专业的岗位进行报考。
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最早是从1982年开始的。
1982年,原劳动人事部制定下发《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强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吸收录用干部,实行公开招收,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坚持竞争考试、择优录用。从此,考试进入干部录用程序中。
唐朝将隋朝建立的科举考试形式常规化,基本确立了通过科举考试才能做官的原则。然而制度创立初期,时常受到非理性因素干扰。在科举考试之前考生常常要去拜访考官。
宋朝,皇帝在考官的选择和考试命题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对考试的公平性更是设置了各种措施。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主张确立一套严格的选才标准,让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也能评阅试卷,也能主持考试。这一原则,正和现代公务员考试的精神符合,那就是考试可以不依靠人的因素而确立评判标准。明代有《状元及第》,朱元璋颁布《六条圣谕》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