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土地承包合同上是五个人的地,政策说是三十年不动,但我们村婚丧嫁娶的一直在动,我爸妈离婚,前年去了一个人的地,我姐出嫁去年又去了一个人的地,去年我结婚今年有了孩子该要两个人的地,可村大队说今年不动地了就不给了,去乡政府那的工作人员说乡政府今年不让动的,但我承包合同上是五个人的地,现在只有三个人的地,我能要地吗?要是投诉该去什么部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希望懂法的朋友帮个忙。急需...谢谢...
问题补充:乡政府和村大队都说今年不让动地的,既然今年不让动不给地,我就想把村大队原来去我两个人的地要回来,我和另外两家种我地的人说不让种,别人让我找村大队,他们说地是和大队要的,但村大队和乡政府都说不行,而且别人在我不知的情况下,已经在我的承包地种上了小麦,我有些无奈...我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犯?是去法院起诉还是找土地仲裁机构?如果起诉是否可以要回村大队去我那两个人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