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问题

1.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农村户口家属可以继承他的承包权吗?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吗?
2.家人拒绝上交土地,村委会要每亩收300元钱,这合法吗?
3.女儿出嫁后,在婆家村没有分到地,她原来的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吗?

1.承包人过世的,应判断他所在的承包合同内其他人员是否在世,如果都不在世了,属于全户消亡,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如果承包合同内还有其他成员,那么这份合同依然有效,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

2.承包地被收回的,并由发包方继续对外发包的情况下,原承包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3.妇女出嫁,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土地时,原有承包地不得抽回。

你所提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都有解释。而且各省都有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办法,应该去查找具体的适应法规。
个人意见,农村承包地纠纷问题还应本着与村集体协商的态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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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03
1、如果该家属和土地承包人是同一户口的,则不发生继承,可以继续承包;如果不是同一户口,则不能继承承包地,只能继承承包收益,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
2、如果村委会有权收回该土地的话,那么收钱就是合法的,属于再发包,可以和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
3、无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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