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一事业单位上班三年,单位未与我签定订劳动合同。也一直未给我上“三金”,工资低于其他同来的人员。为这事我们发生争吵,结果我被挂了起来,没班上了,已经拖了一个月了,又不解聘我,又不给我上班。请问,我有那些权益主张。可以向用人单位要“三金”吗?可以补回不足的工资?可以要求返还双倍的工资吗?可以要求他履行劳动全同继续上班吗?急!!!!请问律师双倍工资是指我工作三年的双倍工资,还是补11个月的双倍工资。经常补偿金三个月工资是多少?是主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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