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如题所述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第三、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情形。第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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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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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4-01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是不能反悔的,因为拆迁补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并强制对方按照补偿协议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7-27
你好,一般来说,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就不能再反悔了,但如果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有被胁迫、威胁或是协议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况,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起诉撤销该补偿协议或是确认该协议无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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