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不同主要有以下方面:
(1) 价值取向差异管理目标不同。 公共部门管理追求的是公共利益,政府以公众委托人身份提供公共产品,对政府行政人员的管理是为了最大化的为社会利益服务,而私营机构则多是赢利单位,追求效率,效益是它基本的价值取向。
(2) 管理对象行为取向的不同。 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员工,其行为有一种保守趋向,倾向于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好自为之的心态,在企业组织中的员工更加趋向于要富有创造性
(3) 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要求差异。由于公共部门本身的政治性决定的。作为行政部门总是不可避免的和政治联系一起的,行政与政治是不可能完全分离的。在私人部门,雇主首先要求雇员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
(4) 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重点的不同。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分为选人,用人,育人,留人四个方面,相对而言,公共部门在人力资源中比较关注人力资源选取环节,而私人部门则更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环节。
(5) 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适用法律方面的差异。政府公务员的行为多是行政执法行为,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以行政执法为第一要义,对法律责任的关注始终居于第一位,选择主动性、创造性行政行为的责任风险或法律风险就会相应加大,这也是公务员的行政行为问题趋向于保守的重要原因。企业则是追求经济效益而生长的组织,以效率为中心制定员工的行为规范,有时这些行为规范可能是与法律规范相冲突的,当企业利益与法律规范相冲突时,极易采取规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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