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判决书已生效,被告被判缓刑,如果被告人不上诉,原告是不是可以抗诉刑事部分?

如题所述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一般是被害人,无权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只能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是检察院的权利,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然无权抗诉。但如果原告人认为刑事判决错误,可以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是否同意原告的请求,由检察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6年3月17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修正同日公布 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八十条【上诉的提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一百八十二条【被害方请求抗诉权】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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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对刑事部分判决不服的,不能直接进行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如果对刑事部分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但无权直接进行抗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2个回答  2010-10-29
不可以!但是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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