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如何啊,黄律师,请你帮帮我。?

在宁海跃龙街道许家严林村因为个人违章建筑而发生纠纷的事越趋严重。我妈妈因接管我上海外婆的房子而与我的舅舅发生争吵,我舅舅则在我外婆的宅地上私自建房。我妈妈认为有几个理由我舅舅不能在祖上宅基地上进行兴建:1,我舅舅没有城建局和规划局的审批,属于私自违章建筑。2,没有经我上海外婆一家的同意,而且没有证据证明此宅基地他有使用权。我妈妈为了维护我外婆的权益,与我舅舅发生争执,我舅舅已经在打地基了,我妈妈多次声明他没有权力在此兴建,我的两个外公也明确表示此宅基属于我上海外婆的,可我舅舅执意在此兴建。
我妈妈手上有我外婆以及几位姨妈的亲笔的字据,但还是遭我舅舅的反对,我妈妈实在没办法就亲自去了城建局,向他们反映了情况,他们说会处理。可是第二天根本未见人来,我妈妈就将我舅舅私自打好的墙砖一块一块的拿下来,却被我舅舅冲过来打伤在地,不能动弹,后经医院诊断:轻微脑震荡。
现我需要大家的帮忙,或者对此事进行报道,跟城建局打过招呼居然没人来管,该尽的职责没有尽到位,现在他们是否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请大家帮帮忙吧,谢谢

对于打人的事,你们可以要求派出所处理,如果已经构成轻伤,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城建局不管这事,你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城建局履行行政职责.你也可以你外婆的名义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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