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一式X份(根据地区差异性,有可能是“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呈批表”、“人才引进审批表“等等。
第二、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使用空编,办理出“编制使用通知书”。
第三、到时,凭着”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第四、凭着”
商调函“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办理调档手续,然后
人事档案转移到人社局,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会进行查档。
第五、凭着“调动通知”或“商调函”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转移,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开出
介绍信到人社局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
第六、凭着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到人社局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到人社局办理。
扩展资料: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
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