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2-10
如果女方不能很好举证的话,这个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女方不承认的话,法院不会处理,可由债权人另案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09
这个问题你可以求助一下现在的免费律师咨询热线,这是关于民事诉讼法一类
最好可以线咨询律师,当然如果有了什么结果要给甲看,让他断了念头
第3个回答 2008-12-10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