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债务承担问题

甲(男)与乙(女)为夫妻,甲好赌,乙最终不能忍受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发现甲欠有4万元债务,甲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共同承担。乙认为是甲个人欠的赌债,应由甲个人偿还。但是乙不能举证证明该欠款为赌债,甲也不承认,且甲也不能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那么对于该债务应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是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决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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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10
如果女方不能很好举证的话,这个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女方不承认的话,法院不会处理,可由债权人另案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09
这个问题你可以求助一下现在的免费律师咨询热线,这是关于民事诉讼法一类
最好可以线咨询律师,当然如果有了什么结果要给甲看,让他断了念头
第3个回答  2008-12-10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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