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筹资与单个企业筹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第一,筹资的内涵扩大。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内部筹资主要是指企业的积累,而对于企业集团的内部筹资除了通常意义上的自我资金积累,还包括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内部融资,即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资金的融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资金融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采取相互持股、发行债券、短期商业信用等形式。集团内部筹资可以更好地发挥内部筹资的优势,即筹资成本相对较低,
交易费用减少,但在资金利用效果不佳及缺乏担保的情况下,也更易于造成不良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利用债务筹资时,
财务杠杆效应更为显著。财务杠杆效应通常用
财务杠杆系数来衡量,财务杠杆系数的计算如下:DFL=EBIT/(EBIT-I),表明在资金总额及负债比例保持不变的情况下,
资本利润率或每股盈余额将以息税前利润率变的倍数(DFL)增长。企业集团内以股权联结的多层次企业结构使得财务杠杆效应相对于单一企业来说影响更大。由于母公司的资本具有一定的负债能力,投入到子公司形成子公司资本后,又产生新的负债能力,使集团资本的负债能力从整体上看扩大了。如果企业集团利润率较高,放大的负债能力会带来更多的财务杠杆利益,同时也增大了财务风险,当企业利润率下降快时,可能导致集团发生破产倒闭的连锁反应。因此,债务筹资对于企业集团可说是一把“
双刃剑”,必须谨慎考虑,应根据资本结构理论,确定合理的自有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并协调好母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三,直接筹资作用增强。从筹资活动是否以金融机构为媒介,可将筹资分为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两种。从理论上说,这两种方式各有优势和不足,在企业集团中,两者通常并存且相互补充。间接筹资的长处在于提供的
资金成本较低。但企业集团的发展是和产业集中密切相关的,它需要大量风险资本和长期资本作支撑,而这是追求稳健经营、保证清偿能力的银行无法提供的,只能借助于
资本市场的直接筹资方式。因此,企业集团对外扩张、长期发展所需资本应主要来自于直接筹资。如美国的一些企业集团,长期资金主要从
证券市场筹集,其中30%以股票筹资方式取得,70%通过债券筹集,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则可通过间接筹资取得。
基于以上特点,可把企业集团的筹资模式大致归纳为四种:(1)以直接筹资为主,间接筹资为辅。(2)以间接筹资为主,直接筹资为辅。(3)以内部筹资为主,外部筹资为辅。(4)以外部筹资为主,内部筹资为辅。模式(1)、(2)分别与模式(3)、(4)相结合,又可产生若干混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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