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女朋友(其中的一个)昨天也不知道昏了什么头,由于最近她手头有点紧,人又爱花钱,嫌我给她每月1000多块不够花,加上顶不住别人的甜言蜜语,她竟然趁我不在的这段时间把房产证和连同这间最好房子低价以11万3000块卖给了人家。
我回来后,听说她没有征得同意就把房子给卖了,我特别的恼火,我训斥她说,你疯了,这所房子好好干嘛就卖了,你以为是在卖水果啊。还有,这所房子至少值14万啊,你居然贪图便宜那几万块就把它卖了,我靠,真是气死我了!
可令我更气的是,我女朋友根本没有悔改的意思,她说,你发那么大的火干吗,卖了就卖了贝,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是说送给我了吗,随便我怎么用的,我爱卖又怎么样?你说啊,你说啊,我哪里做错?
我听后简直要吐血了,我说,我是送给你没错,但没有要你象卖蛋糕一样去卖掉啊。但我女朋友却辩解说还有几间房子嘛,留着那所房子也是多余,把它换成现金有什么不好。
结果说到后来,我看她简直不可理喻,越说越强词夺理,好象没有错似的于是我忍不住就和她就大吵起来了,吵到后来,她还不服气,还跑去旅店去住了。后来我见说她也没用了不得不又去把找她回来在做决定。
唉,房子给卖出去了,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补救呢?我现在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