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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编辑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015年5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参加养老金缴费。
在这次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提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这一比例与企业职工一致。根据决定,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此项规定的灵活性,避免一刀切,能够有效安抚人员。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表示,养老并轨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义务,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人事互通,有利于构建更加健康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专家认为,此次的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可以保证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社保金额累计计算,还利于人才流动。如果一些有想法的年轻人想去下海经商、想去企业,但是原有制度没有办法保证这些人的保险跟社保对接,限制了人才流动。所以现在实施养老保险并轨制可以多多少少对公务员岗位人员流动有些保障。
这些措施推进了公务员养老金的社会化,破解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人员流动的瓶颈,是促进政府组织从封闭走向开放的重要事件。基于一个开放的政府组织,优秀人才可以进入,在职公务员也可以退出。有志投身公共事业的优秀人才可以带着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记录进入政府机构,没有任何权益损失。具有高学历和丰富公共管理经验的公务员,可以选择一段时间进入高校任教,如果需要他们可能再返回政府机构。一旦实现公务员养老金社会化,打开了人员流动的大门,政府组织即具有了人员筛选和适应竞争的能力,那些喝茶看报纸的低效岗位和不贡献却领工资的冗员将可以安全退出。一个具有吐故纳新能力的政府组织,将大大增强其活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