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的请假工资怎么算

如题所述

孕妇无故请假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扣除请假当天的工资,具体的计算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月工资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它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继续发给疾病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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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8
女职工在孕期长病假前的六个月内,企业依据员工的连续工龄支付病假工资。女职工连续工龄不满两年的,依据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放。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的,依据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放。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依据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女职工的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依据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放。女职工的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依据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发放。
法律依据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劳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18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第3个回答  2022-01-18
如果是在98天的产假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是产假之前请假,工资按照单位请假制度发放。
第4个回答  2022-01-18
正常的孕检,产前请假是不用考虑算工资的,因为这个是国家规定的,产假请了以后如果工资停了就要去社保出具证明就可以领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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