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明白时立遗嘱现在湖涂了遗嘱还有效吗

老人在明白时立遗嘱现在湖涂了遗嘱还有效吗

立遗嘱时神志清楚是有效的
这些年来,很多人迈进了有产阶层:或是用攒了多半辈子的积蓄,买了商品房;或者曾经是单位分配的公房,赶上了房改,折算上工龄,便宜买下,从只有使用权的人变成了拥有所有权的人。很多老人去世后,留下了房产,可也留下了一堆烦恼,子女为此反目的不在少数。老人奋斗一生积攒的钱产怎么继承?自然得是老人说了算,因此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具有最高效力。但是现实中,却有很多老人虽留下了遗嘱,却依然没有避免身后的麻烦。遗嘱并非落在纸面上的简单几句话,法律为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规定了不少条件。我们这组报道就从遗嘱人的能力和遗嘱的形式两方面,为您详解法律的相关规定。 热案报道 有了痴呆症状 再写遗嘱无效 年逾九十的王老太去世后,她的子女们近日对簿公堂。儿子拿出王老太的自书遗嘱,要求继承全部遗产。但老人的三个女儿提出质疑:“我母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后又突发脑梗,不可能书写遗嘱!” 王老太生前育有三女一子。王老太的丈夫已于2002年去世,去世后子女曾表示放弃继承权,全部财产由王老太继承。而2011年王老太去世后,她的四个子女却因遗产分割问题发生争执,且官司打上了法庭。 庭审中,儿子拿出了王老太于2008年自己书写的一份遗嘱。内容是:“我死后将全部遗产均留给儿子,三个女儿不享受遗产份额。” 然而,王老太的三个女儿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争议。她们称,王老太自从老伴去世后精神抑郁,从2007年开始就经常精神恍惚,出现了老年痴呆的症状。2008年,王老太还突发脑梗住进了医院,2011年在医院里去世了。“在住院治疗期间,无论是从智力上还是意识上,我母亲都不可能书写遗嘱。” 最终,法院判定该份遗嘱无效。于是此遗嘱成谜,可能除了她的儿子,谁也不知道老太生前的真实打算。 老太虽健忘糊涂 但公证精神达标 陈老太也是年逾九十,有两个儿子,她一直和小儿子夫妇一起生活。前年陈老太去世,留下一套二居室,大儿子找到小儿子要求分割遗产。小儿子拿出一份陈老太的遗嘱公证书,写明由自己继承遗产。 但大儿子认为,陈老太近年来精神状况不好,时常出现健忘、糊涂,其所立遗嘱无效。哥俩争执不下,大儿子遂将小儿子告上法庭,要求鉴定遗嘱公证书的效力。 法院调出公证书的备案文件,显示已做过精神状况的谈话笔录和录像资料,公证处作证陈老太的精神状况符合立遗嘱的条件。最终,法院驳回了大儿子的诉讼请求。 虽有遗嘱执行人 争议遗嘱难执行 很多老人突发疾病后,才想到了应该订立遗嘱,向儿女们交代身后事,以免日后发生纷争,而此时一些老人因患老年痴呆、脑梗等或者处于病危状态,在语言和行动上有所不便,于是,一些老人订立遗嘱时,还选定了遗嘱执行人。 于老先生(化名)就在发病住院后立了一份遗嘱,遗产中的存款由5个子女均分,长子可继承房屋,给其他子女补偿现金。老人还让长子作为遗嘱执行人,一般来说这可方便继承,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然而,老人去世后、长子开始执行遗嘱时,却遭到了其他子女的反对。他们认为老人立遗嘱时在住院,精神状况非常糟糕,这遗嘱不能算数。 由于子女们争执不下,遗嘱执行人还是无法执行老人的遗嘱。 法律观点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才有效 老人的精神状态影响自书遗嘱效力吗?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钱学志律师说,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医疗水平的提高,中国人平均寿命提高,高龄老人的继承容易发生像王老太这类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立遗嘱的被继承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精神健康状况不足以适应自立遗嘱的能力,被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其所立遗嘱无效。法律的规定是为了保证遗嘱内容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被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就是继承人利用,作出对自己有利的、侵害其他继承人继承权的对遗产的处分。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自不必说。然而,是不是所有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也都无效呢?钱学志律师认为,从继承法的规定来看,这是肯定的。 立遗嘱前可进行医学检查或鉴定 有人提出疑问:有的老人精神状况轻微不良,或者记忆力减退,但能够辨别人和事,是不是也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钱学志律师说,无行为能力人,是无法认识和辨别自己所做出的行为的人。成年人里,有严重精神病的患者和严重老年痴呆症的患者都是无行为能力人。而限制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完全认识和辨别自己所做出的行为的人,成年人里,指的是轻微精神病患者、轻度老年痴呆症患者和较重心理疾病患者等。 在生活中,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大,会出现记忆力减退等,再加上对自己喜爱的子女的依赖,容易按照继承人的意思来书写遗嘱。但在此钱学志律师提醒大家注意,同时也有一些老年人虽有一定程度的诸如记忆力减退、精神衰弱等精神问题,但仍然能够正常辨别自己的行为,知晓事情的性质。这些老年人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所立遗嘱是有效的。所以,老年人的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确认其精神状态问题的严重程度。 实践中,究竟怎样才能确定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呢?钱学志律师建议,在出现上述情况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和纠纷,可以进行医学检查或鉴定。在立遗嘱之前,最好通过相关权威机构做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或者通过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专业检查确定。 市民评论 不愿看到纷争 该早立就早立 市民周小姐说:“立遗嘱的话太伤感情了,会让外人觉得这家孩子不孝。我爸妈肯定不会这样做,我也接受不了。非要搞到这一步吗?如果你们一家人关系很好,大家都互相谦让,会发生这种事吗?若是关系不好,立了遗嘱也还是会打得头破血流啊。” 读者陆女士认为,现在不仅是名人遗产官司频出,普通百姓家庭也一样,但凡老人有套房子、有些存款的,老人没事先安排好身后事的,都容易引起家庭矛盾,产生遗产纠纷和诉讼。“这也是老人不愿意看到的,所以该早立(遗嘱)的就早立吧。” “一方面,一些老人希望自己的遗产有个好的安排,另一方面是老人心里有忌讳,认为人还没走呢,现在就要订立遗嘱的事情,岂不是盼着早死,多不吉利。因此,他们不愿采用遗嘱继承的合法方式,打算‘适时’再说。换句话讲,想等到岁数再大点、病重时再留下遗嘱。”读者祁先生说,“但是很多老人就没想或者不愿意想到,一旦病危或者发生意外,可能想立遗嘱都来不及了。” 法律观点 遗嘱公证可对 老人精神状况作证 陈老太的大儿子认为她立遗嘱时精神状况有问题,为什么她的小儿子拿出遗嘱公证书,法院就认定该遗嘱有效呢? 钱学志律师说,公证处是法律机构,所作公证书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公证处会对遗嘱的形式、内容,以及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财产证明等进行全方面的法律审查,只有完全合法,公证处才会出具公证书。所以,一旦出具公证书,遗嘱的效力就是很强的。 公证处的遗嘱公证,对于老人的精神状况,一般有相应记录。根据2000年实行的《遗嘱公证细则》的规定,公证人员应当制作谈话笔录,记录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伤病人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而且,遗嘱人年老体弱,是危重伤病人或聋、哑、盲人或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的,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录音或者录像。只有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办理公证,否则会拒绝公证。 “从本案来看,只要法院依申请调取公证处的公证资料,如果公证资料里有关于老人精神状况的谈话笔录和录像,则遗嘱一定是有效的。当然,也存在个别公证人员工作失误的情况,若公证资料里没有关于老人精神状况的谈话笔录和录像,则可质疑公证遗嘱的效力。”钱学志律师认为,“只要原告能够拿出相反的、证明老人立遗嘱期间精神状况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据,比如有资质的医院出具的老人精神状况的诊断,或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的诊断,那么,即使是遗嘱公证书,也可被判决无效。” 遗嘱执行人 执行无效遗嘱属无效 就于老先生遗产争议案,老人选定长子作为“遗嘱执行人”,来促成其遗嘱的实现,不希望日后出现争议。但是在实践中,该遗嘱的执行还是最终无效。 钱学志律师说,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可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之一,也可聘请律师。“尽管于老先生选定了遗嘱执行人,但是遗嘱执行人只能执行合法有效的遗嘱,无效遗嘱不受法律保护。” “因为立遗嘱时,公民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精神状况良好,且须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是被胁迫、欺骗。遗嘱执行人按照有效遗嘱的意思,严格执行继承程序,可避免产生纷争。但是,如果老人在精神状态不好时立遗嘱,则有可能是无效的,遗嘱执行人若执行这样的遗嘱,则等同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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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2
  是有效的:
  老人生前立遗嘱的规定:

  有效的遗嘱需要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具有遗嘱能力。具有遗嘱能力的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正常的公民。相应的,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律师提示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人订立遗嘱之时为准。如果遗嘱人订立遗嘱之前没有遗嘱能力,但订立遗嘱时已经具备遗嘱能力,或者订立遗嘱时具有遗嘱能力,但事后消失的,均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即遗嘱的内容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相一致。相应的。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内容合法,即遗嘱内容不能违夏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形式必须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上述五种形式,并且符合相应的形式要件。遗嘱人立遗嘱之后后悔,该怎么办呢?我们说,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立什么样的遗嘱完全取决于立遗嘱人的个人意愿,因此后悔了就改吧。然而,遗嘱毕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有效与否受法律约束,怎么更改已经订立的遗嘱也是一门学问。遗嘱的变更,指遗嘱人在订立遗,遗嘱作部分修改。遗嘱的撤销,指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又取消原订立的遗嘱。
第2个回答  2016-04-27
第3个回答  2016-04-27
第4个回答  2016-04-27

老人在明白时立遗嘱现在湖涂了遗嘱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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